分享一個難民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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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2007.02.03 週六 9:21 PM

分享一個難民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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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文科神父

(花蓮教區新鐸,八月二十三日晉鐸)


我在家中十個孩子裡排行第四,也是長男。我們家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家庭。1954年根據日內瓦協定將越南畫分為兩區,將北部(北越)留給共產黨時,我們家就遷移到南方,所以我是在越南出生的。
我父親是越南政府的陸軍上校,我的母親是西貢大學的生物老師。1969年我進入Thu Duc的小修院,1975年畢業於聖若望鮑斯高中學。
1975年共產黨占據西貢,Thu Duc的修院關閉了,我就回到西貢的家裡住。1980年共黨沒收了我們西貢的房子,並把我們下放到農村,我父親也被送到北越的集中營去。經過18年的隔離和折磨,一些朋友終能買回我父親的自由。但不幸的是,我父親失去了記憶。
我稍微給你們描述一下越南的自由;只要結果對政權有利,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,你要是不按照這個原則,那麼不管你做什麼,即使是很好的事,你就是反動分子。如果不是把你徹底消滅,那就必須對你進行再教育的動作。一切都屬於國家,你的工作、你的家庭、你的房子、你的財產、甚至你的天主、否則的話……
在越南是沒有宗教迫害的,有的卻比這更糟,它的憲法規定人民有信仰和不信仰的自由,但是政府自己卻選擇了不信仰,你要是選擇了信仰,你就是落後、無知、遲鈍,你的發展必得要加速,好使你趕上其他的好公民,強迫你丟掉信仰,你要實踐你的宗教信仰,要做彌撒都可以自由,但是政府要逮捕你的話,他們只要問你:「你是不是每天幫忙彌撒﹖一台彌撒要多久?半小時嗎?你去參加彌撒多久了?每天嗎?五年……或十年……還是二十年?」
讓我們來算算看,每天半小時,那一星期幾個小時呢?那一年呢?五年呢?在這種無用的活動上消耗了多得不得了的時間,在這麼鉅大的時段裡你都不事生產,因此你犯了「破壞經濟」的罪。在越南沒有得到黨的同意,你不能生活、不能思想、不能工作、不能結婚、也不能愛、也不能恨。我的主教被關到監獄裡,他要求知道他犯了什麼罪,他被指責:「信天主教、是神父、又是主教」一共犯了三項罪!我的本堂神父—齊神父,在講道中暗示了黨內的分裂,被判關在鐵籠子裡曝曬在大太陽下三天,回來時已失去知覺,他被送醫院治療,但是還不准接見訪客。對那些因為沒有神父只好組織祈禱會的信徒們,有位法官回應道:「對這些死腦筋的人,我們有徹底的治療辦法,那就是死刑。」
最大的証明就是我不再有朋友了,我遇到認識的人時,我們唯一能說的只有「嗨!你今天好嗎?」「天氣不錯啊,不是嗎?」人們不敢說別的,否則,下次「坦白」(這是當局定期發給人民必須要填的問卷)時,我可能會告發你。我發現自己絕口不提自己的意見,最好什麼也別說。
當我的本堂神父住院時,我和另一些人成為主日團體祈禱的負責人,三個月後我收到警察局的命令,我得接受一段時期的政治再教育。兩星期後,我離家去參加一個再教育營,我很快瞭解恐怕得花上一段時間,我被認為是個「反動集團領導者」,一個「天主教反動分子」,因此我做了一段時期的苦力,搬運石頭。我每天從早上6點工作到中午,然後從下午1點做到5點半,然後洗澡,吃飯。在熱帶如刀割般熱的太陽下辛苦工作一整天後,飯後緊接著就上思想改造課,這種再教育就是要引導我們自我批評,並要完全地審查良知,我們不但要自我批評,還得批評別人,包括那些不在場的人,這就是說:家人、父母、朋友、及以往認識的人,這一切都由警戒的秘書們巨細靡遺地記錄下來。這實在令人覺得道德淪喪而且羞辱,因為在這種互相告發環境下,你再也不能相信別人,因為在這群人裡有滲透的「密報者」。我在這個150人的營裡待了六個月,因為我比較堅持不屈服,當局隨時盯著我,我是個修士,因此常鼓勵教友同伴,所以我被送到另一個營去,一個比較不重要的森林營地,只收容了70個人。六個月過後,我再被轉到靠近緬甸和寮國邊界的地區接受第二年的思想改造,這個營裡把許多前政府的官員集中在這裡,以便進行特別的「洗腦」課。在那裡,體力勞動比在第一個營要少,在第一個,我差一點死於一次火藥爆炸的意外事件。在這個營裡,經過一段非常困難的開始階段,我正確的態度逐漸嬴得負責的管理員的善意,他甚至為我取得出營的許可,以便取得為我們農作必需的供應品,這鼓動了我逃跑的願望,夢想能走出勞教營。我利用一次出任務時躲藏到樹林裡,後然設法回到我家,並開始設法弄一套偽造的證件。在試圖逃走的過程裡,我遇到許多困難,為了偷渡得花一大筆錢,但是到真正出發還得花更多的錢,我經歷了10次被騙說要出發了,才終於真正能夠離開,我的家人勇敢地接受這筆驚人的開銷。
要拋下我所有的一切是非常痛苦的,我最親的家人,我可愛的國家,我在那裡出生成長,還有我的朋友們,為的是逃離共產黨統治,好能按我的基督信仰生活。我和另外兩個人,假裝沿著河釣魚,以便在那天夜裡到達海邊,在那裡有一艘13米長3米寬的大船等著我們,而另有些小船把乘客從各地載來,這都得在夜色掩護下進行。凌晨1點,信號發出了,我們離開國家渡過海洋,這艘船載著60個人,在4月7日 凌晨1點半離開越南,由此展開了我們的冒險。
離開越南一天後,我們遭到海盜攻擊,所有的婦女都被強暴,甚至7歲女童和兩位孕婦都不能倖免。男人奮力想保護那些婦女,但他們被毆打並被丟到海裡。有9艘船路過,但沒有一艘船停下來幫我們,筋疲力竭、恐懼、海盜攻擊、饑餓、逆風、洶湧的海流及乾渴,令我們感覺成為活死人。當我們離開越南的時候,船上有10個塑膠容器裝了30加侖水,到了第10天,我們開始喝自己的尿及海水,越來越多船駛過我們,有時候離我們不到20公尺,卻沒有一艘船來幫助我們。到4月24日,已經有差不多20個人死亡,25日一個17歲少年跳到海裡自殺,我最要好的朋友郎,他也是個修士,死在25日,他的弟弟Thuy,次晨也死了,然後船主的三個孩子都死了。娜,一個年青美麗的14歲少女,幫我用布包好屍體,丟入海裡,然後她也跳到海裡淹死了。菲,這艘船的駕駛,被海盜砍斷一隻手,27日也死了,他才28歲。直到30日,五位僅存的生還者被一艘馬來西亞漁船救起,我是其中之一。
讓我們祈求耶穌和聖母瑪利亞減輕這些罹難者的痛苦,耶穌征服了同樣的途徑,他是我們首先的救援,如此,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把這些難民中某一位的命運託給聖家,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祈禱及行動直到有一線希望誕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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