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全世界的聖經都以 3-7 世紀的幾部重要抄本來校準:[2]
- 西奈抄本Codex Sinaiticus - Aleph
- 梵蒂岡抄本Codex Vanticanus - B
- 亞歷山大抄本Codex Alexantrinus - A
- 法蓮抄本Codex Ephraemi – C
- 伯撒抄本Codex Bezae - D
- 蒲草紙抄本 P46, P75,… 等。
為了補上這兩節,我嘗試從思高聖經[3]搜尋:
馬爾谷福音15章28節:
【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:『他被列於叛逆之中。』】
路加福音22章37節
我告訴你們:經上所載:『衪被列於叛逆之中』的這句話,必要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,快要終結。 」
若望福音19章24節
所以他們彼此說:「我們不要把它撕開,我們擲骰,看是誰的。」這就應驗了經上的話『他們瓜分了我的衣服,為我的長衣,他們拈鬮。 』士兵果然這樣作了。
對照新經全集:
福音露稼傳22章37節
蓋予語爾,經中『彼與大憝同科』之語,當應於我躬。凡預言指予之諸事,悉將成全矣。』
福音若望傳19章24節
兵士乃相與曰:「毋裂,且拈鬮以觀孰得。」經云:「分我外服,鬮我內衣。」於是乎應,此正兵士之所為也!
所以組合成這一節:
【經云:『彼與大憝同科。』於是乎應。】[4]
瑪竇福音23章14節,也用相同的方法:依據福音露稼傳20章47節內容及瑪竇福音23章前後節句法,組合成:
【哀哉!爾經生與法利塞人,虛偽之徒也!蓋爾凌占孤寒之產,而以長禱為矯飾之具,爾之受譴,必有異乎尋常者焉。】[5]